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26年度選調大學畢業生公告
為加強年輕干部隊伍源頭建設,引進高素質優秀人才和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8〕17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務員局聯合組織實施2026年度面向部分高校選調大學畢業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計劃
1.選調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計劃選調1239名(詳見附件1),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選調181名(詳見附件2)。
2.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法檢系統專項招錄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213名(詳見附件3)。
二、高校范圍
1.選調生
面向部分國內高校2026年大學本科(學士)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含二年擇業期,擇業期間未落實工作單位)。考生需以最高學歷(學位)報考。高校范圍分4類(詳見附件4):
A類: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42所高校,符合條件的可報考所有選調職位;
B類: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大學等105所高校,一流學科專業可報考符合條件的所有選調職位,其他學科專業可報考自治區地(州、市)及以下機關(單位)、兵團師(市)及以下機關(單位)選調職位;
C類:國際關系學院、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等16所高校的優勢學科專業,符合條件的可報考自治區地(州、市)及以下、兵團師(市)及以下有關行業部門單位及鄉鎮(街道)選調職位;
D類:新疆農業大學、新疆師范大學等15所高校,可報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鎮(街道)選調職位。
2.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
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面向國內公辦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
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不含培養協議中明確要求須返疆工作、但不限定工作地及單位的人員)、在職培養、獨立學院畢業生,各類成人教育、遠程教育畢業生,專升本畢業生,不列入本公告范圍。
三、報考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誠實守信,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志愿建設邊疆,服務各族人民;
(4)學習成績優良,專業知識扎實,能夠按時完成各學科學習任務,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學歷的須有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取得應屆學歷學位須符合報考職位要求,所學專業認定以應屆學歷畢業證書為準。應屆本科畢業生應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應屆碩士、博士畢業生應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7年10月及以前出生)。報考選調生職位的,本科生為25周歲以下(1999年11月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為30周歲以下(1994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為35周歲以下(1989年11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年齡可放寬2周歲。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年齡為25周歲以下(1999年11月及以后出生)。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年齡為38周歲以下(1986年11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專業或技能等其他資格條件。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以及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應當取得相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選調: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獲得院(系)及以上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優秀黨、團干部,優秀黨、團員等榮譽稱號或獲得國家獎學金、省部級獎學金、校級二等及以上獎學金;
(3)在選調高校就讀期間,擔任校院(系)團委書記、副書記、部長、副部長,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且任職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以聘書或任職文件為準);
(4)具有參軍入伍經歷。
相關資格條件計算截止日期均為報名第一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曾受過各種處理處分的;
(2)涉嫌違法違紀違規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四、工作程序
1.報名推薦
符合條件的考生于2025年10月22日10:00—11月5日20:00期間登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選調報名系統(https://bm.xjrsks.cptae.com/tip/)進行注冊,選擇選調生職位或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報考,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報考信息,上傳有關證明材料。每名考生僅能選擇1個職位報考。
報考選調生職位的考生,要下載打印并認真填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26年度選調生推薦報名表》(附件5,以下簡稱《推薦報名表》),提交所在院系黨組織、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分別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印章,拍照或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經審核蓋章的《推薦報名表》原件請考生妥善保管,在面試時提供。《推薦報名表》未按要求上傳或未經所在院系黨組織、學校就業指導部門蓋章的,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
考生填寫虛假報考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資格審查
2025年10月22日—11月6日,在考生報名48小時內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10月22日10:00—11月5日20:00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改報其他職位;11月5日20:00之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11月17日10:00—11月21日20: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并妥善保管筆試準考證。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3.筆試
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在北京、上海、廣州、西安、成都和烏魯木齊采取電子化考試方式統一進行,考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考試地點。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時間120分鐘。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不得攜帶任何與考試無關的用品。
2025年12月4日10:00后,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筆試成績。各地各機關(單位)根據職位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比例,在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以上,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并通知入圍面試人選如期參加面試。達不到面試規定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實際人數入圍面試。如筆試成績相同且符合條件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對缺考、違紀、零分有異議的,可在筆試成績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到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申請成績復核。
4.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100分,合格最低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對疆外高校考生進疆交通費用給予適當補助,視情組織參觀了解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面試人選須按各地各機關(單位)通知的時間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前,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各地各機關(單位)對考生網絡報名信息和所持證明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審核。未參加現場確認審核或現場確認審核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各地各機關(單位)可取消考生參加面試資格。
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未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一般不超過綜合成績的15%。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如筆試成績相同,按本公告同等條件下所列優先條件確定入圍體檢人選。
5.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招錄機關(單位)報銷考生體檢費用。需要體能測評或心理測評的職位按有關規定執行。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要求,按照體檢有關規定執行。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人員入圍考察環節。
6.考察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職位資格條件和要求開展考察工作。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重點了解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特別是在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等大是大非問題上,是否始終做到認識不含糊、態度不曖昧、行動不動搖,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學習成績、遵紀守法、社會信用記錄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
入圍選調生考察人選的,考察期間,選調單位應與學校、考生簽訂高校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未通過考察和公示等后續環節的,予以解約。
7.公示
對各環節全部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分別在新疆人事考試中心、兵團考試信息網,以及擬選調人員所在高校公示5個工作日。
在面試及后續環節,各地各機關(單位)可視情對空缺職位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開展遞補、調劑工作。遞補、調劑人選應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筆試、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
8.錄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擬錄用人員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擬錄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不予錄用。
五、管理使用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并在職數限額內,按照有關規定任職定級、進行登記備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按照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精神,選調生錄用后安排基層鍛煉。自治區區級機關、兵團機關選調生結合本單位駐村等工作,到縣(區、市、團)、鄉鎮(街道)進行不少于2年的基層鍛煉,其中至少安排1年時間到村(連隊)任職;地(州、市、師)及以下機關選調生到村(連隊)任職2年。
錄用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各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各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全部交流到基層法院、檢察院任職。
六、注意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未及時接到相關通知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相應后果。本公告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務員局負責解釋。關于職位條件等相關問題咨詢由各地各機關(單位)負責解答。
政策咨詢電話:
0991—1233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0991—2890637(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各地各機關(單位)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001—0370
監督電話:0991—12380
咨詢時間: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每日10:00—20:00
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6年度選調生職位表
2.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26年度定向選調生職位表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6年度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表
4.高校范圍
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26年度選調生推薦報名表
6.報考指南
7-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
7-2.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