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2026年度到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定向選調(選聘)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新時代干部隊伍來源結構,大力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根據中央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情況,現就內蒙古自治區到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定向選調(選聘)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數量及范圍
計劃選調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優秀畢業生269名,其中,區直機關單位崗35名,盟市崗62名,旗縣(市、區)崗118名,蘇木鄉鎮(街道)崗54名。計劃選聘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優秀畢業生78名,其中,區直事業單位20名、高校和科研院所22名、區直企業36名。(見附件)
在高等教育所有階段,凡定向培養(不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應屆畢業生)、專升本、委托培養、自考本科、職業本科、成人教育、在職教育、繼續教育、遠程教育、網絡教育、獨立學院、民辦院校等畢業生均不列入選調(選聘)范圍。
二、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除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明確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愛黨愛國,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服從組織分配,并能投身基層、適應艱苦環境鍛煉成長,發展潛力較大。
3.品學兼優,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遵紀守法,有較好的溝通協調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4.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具有選調(選聘)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位。此處的“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包括:①2026屆大學畢業生(大學本科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間取得,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②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
畢業后申請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養,但學歷證書明確為“非全日制”的應屆畢業生均不列入選調(選聘)范圍。
5.優先選調(選聘)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秀學生干部、獲得校級以上獎勵人員及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優秀應屆大學畢業生。中共黨員入黨時間截止到2025年11月6日。
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應為“雙一流”建設高校。
6.截至2025年11月6日,年滿18周歲,大學本科生為1999年11月6日之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為1996年11月6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為1992年11月6日之后出生;具有完整參軍入伍經歷的年齡相應放寬2歲。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已被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錄用(聘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
2.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問題的;
3.受過處分的或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被開除公職或公務員(參公人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
7.在公務員招考或企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
8.現役軍人;
9.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
10.在本次考錄報名結束至辦理錄用(聘用)手續前,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聘用)為公務員或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選調(選聘)程序
(一)報名申請
符合條件的意向報名人員須以全日制最高學歷報考,定向選調崗和定向選聘崗不能兼報。請于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00—20日下午17:00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網(www.impta.com.cn)注冊填寫報名信息、報考意向,同時結合本人政治面貌、學位層次、在校職務、獲獎及榮譽等情況,認真、謹慎勾選綜合素質評價項目中的相關要素(具體要素見報名網站)。報名申請完成后,請在線打印《內蒙古自治區2026年度定向選調(選聘)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考試報名申請表》(一式兩份,本人和學校各留存一份,以下簡稱《報名表》),本人簽字確認后向所在高校院系黨組織和就業主管部門提交審核并蓋章。
特別提醒:姓名、身份證號和綜合素質評價項目等信息提交后無法修改,考生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信息、誤填信息而影響審核、考試、錄用等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凡故意隱瞞、虛報重要信息者,一經發現取消其選調(選聘)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記錄期限為五年。此外,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組織推薦
高校院系黨組織會同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研究生工作處、就業指導中心)對照選調(選聘)資格條件對擬報名考生信息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審核通過后,在《報名表》上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
報名考生請及時將高校院系黨組織和就業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的《報名表》彩色JPG格式掃描件添加到報名系統指定欄目中,未按要求添加的,審核不予通過。
(三)資格初審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收到《報名表》后,統一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選調(選聘)全過程,任何時候發現考生資格不符,立即取消其選調(選聘)資格。
(四)筆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請于2025年11月27日上午10:00至筆試前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筆試初步安排在2025年12月上旬,考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時間、考場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制卷,考生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滿分100分。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筆試。
(五)考察(面試)和資格復審
按照公務員錄用等有關規定,筆試合格者進入考察(面試)環節,考察(面試)采取差額方式進行。考察期間同步開展綜合素質評價賦分和資格復審工作。面試通過開放式面談的方式進行,主要了解考生的邏輯思維、應變反應、語言表達、自我認知等能力。考察(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確定崗位初步人選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根據綜合素質評價和考察(面試)最終結果,結合崗位需求、專業匹配度、戶籍地和個人意愿等統籌確定崗位初步人選,并簽訂高校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簽約,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簽約的視為自愿放棄選調(選聘)資格。對簽訂三方協議后提出放棄我區選調(選聘)資格的人員,原則上不予解約。對因考察出現缺額、違反紀律要求取消選調(選聘)資格、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按照崗位需求在未確定為簽約人選且順利通過考察(面試)的考生中調劑遞補,結合報考情況和崗位需求實際,報考定向選調崗位的考生可調劑至定向選聘部分崗位,調劑遞補工作根據崗位空缺需要貫穿選調(選聘)工作全過程。
(七)體檢、公示及錄用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等(企事業單位參照執行),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組織簽約人選進行體檢。對通過體檢的簽約人選,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通過高校就業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由相關部門統一辦理錄用手續。反映問題影響錄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錄用資格。
選調(選聘)人選按照所錄用機關單位通知時間,持學歷學位證書和要求的其他資料報到。超過規定時間且無正當理由未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或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相關政策
1.自治區、盟市黨委組織部對定向選調(選聘)生進行為期5年的重點管理,常態化掌握一批優秀選調(選聘)生,納入優秀年輕干部隊伍管理,有針對性地加強培養、鍛煉和使用。
2.在重點管理的5年內,給予定向選調生適當經濟補助,博士研究生每年6萬元、碩士研究生每年4萬元、大學本科生每年2萬元。定向選聘生由各單位根據實際參照定向選調政策執行。
3.定向選調生錄用后或試用期滿后,安排到相關基層單位鍛煉2年,鍛煉期滿后返回選調單位工作。其中,自愿留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條件,擇優選拔進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崗位。
4.新錄用定向選調生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選調單位按規定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區直機關的定向選調生,大學本科生任命為一級科員;碩士研究生任命為四級主任科員;博士研究生任命為二級主任科員。定向選聘到企事業單位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5.定向選調(選聘)后在內蒙古自治區至少服務5年,簽訂服務協議,其間不得通過考錄、調動等方式離開內蒙古自治區。
6.本次選調(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7.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之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本公告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15354862635、13327102558。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471—6600198、6601168。
咨詢時間:2025年11月7日至筆試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