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紙質版)使用管理規定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受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學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等的重要依據。
一、就業協議書的適用范圍
就業協議書適用于我校非定向培養的本科畢業生和畢業研究生,在其落實就業單位后,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其與人才服務機構簽訂人事代理協議時使用。
中國科大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統一使用網簽平臺(“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就業服務平臺”微信小程序),網簽由畢業生向用人單位發起。畢業生簽約起始時間為:畢業當年10月20日。
二、紙質就業協議書的申領
就業協議書由我校根據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廳有關要求統一印制,統一編號,一式四份,復印無效。學校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于10月下旬將紙質就業協議書統一發到各學院(單位),用人單位有特殊情況不能進行網簽的,畢業生自行到所在學院(單位)申領。各學院(單位)應有專人管理,發放時登記就業協議書編號和領取人學號,不得重發,不得轉借。
三、就業協議書的簽訂和備案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經過充分洽談,達成一致后,畢業生本人如實填寫“畢業生基本信息”欄,在“畢業生意見”欄寫明“愿意到××單位工作”并簽名;用人單位如實填寫“用人單位基本信息”欄,有檔案和戶口管理權的用人單位可直接在“用人單位意見”欄簽字蓋章;沒有檔案和戶口管理權的用人單位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或人才服務機構簽字蓋章,也可另附當地人事局審批函(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市等)。
2.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后,須在微信小程序“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就業服務平臺”中進行去向登記。登錄小程序后在“登記”菜單中依次維護好“生源信息”、“畢業去向”和“聯系方式”。
3.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已經簽訂的就業協議書,經畢業生所在院系(單位)就業工作負責人簽字蓋章、登記備案,再到校就業指導辦公室審核簽章(外地研究所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書由研究所統一加蓋校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公章)。
4.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分別由校就業指導辦公室、用人單位、畢業生本人、畢業生所在學院(單位)各執一份。
說明: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為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主體,雙方簽字蓋章后的協議書即視為生效。按簽約流程順序,就業協議書是由學生本人提供給用人單位,再由用人單位蓋章之后返還給學生本人。故,不允許學生在用人單位蓋章后,想違約,而以個人沒有簽名等為由,擅自將就業協議書不上交或不辦理解約手續。此情況一經發現,學院不再為其出具第二份就業協議書。
四、就業協議書的解除
為了使我校畢業生能擁有穩定的就業市場和良好的整體就業環境,希望所有的畢業生遵循“誠信簽約”的原則,慎重簽約、不隨意違約。
畢業生如果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約,須按照學校的規定和流程辦理相關手續,違約事宜主要由簽約雙方協調解決。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學校受理解約手續起始時間為:畢業當年元旦假期后。
2.畢業生向用人單位提交“解約申請”;
3.用人單位出具書面的同意與該畢業生解除就業協議的證明,證明必須蓋有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4.畢業生持“解約證明”原件到所在院系換領新的就業協議書,原就業協議書應退還所在院系(第一聯已交學校的留存在就業辦,第二聯若用人單位已留存可不必要回);
5.畢業生將“解約證明”復印件交至校就業指導辦公室備案;

